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5

175.后来,我又问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属天的奥秘 #4459

4459.“雅各的儿

4459.“雅各的儿子们就以诡诈回答示剑和他父亲哈抹”表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与良善所怀的邪恶思想和意图。这从“示剑”和“哈抹”的代表,以及“诡诈”的含义清楚可知:“示剑”是指古人当中的真理,或也可说,源于古代神性支系的真理(参看4399, 4454节);“哈抹”是指该真理所出自的良善(4399,4431,4447,4454节);“诡诈”是指邪恶的思想和意图,事实上,就一般意义而言,“诡诈”意味着反对别人、反对他所言所行的邪恶,因为诡诈之人的思想和意图总与别人的相反,这也可从本章所描述的事件结果清楚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雅各的儿子们就以诡诈回答示剑和他父亲哈抹”表示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与良善所怀的邪恶思想和意图。
雅各的儿子或后代只能对内在人的真理与良善怀有邪恶思想和意图,因为他们对缺乏内在的外在事物感兴趣(参看4281, 4293, 4307, 4429, 4433节)。他们根本看不见内在事物的价值,因而完全藐视它们。如今这个民族仍具有这种性质,这也是所有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之人的性质。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甚至不知道对内在事物感兴趣是什么样,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内在之物。若有人当着他们的面提及内在之物,他们要么由于从教义知道它的存在而承认它(然而,这种承认可归因于他们的诡诈),要么无论嘴上还是心里都否认它的存在。因为他们无法超越外在人的感觉经验,因而不相信死后有什么生命,也不相信除了肉体上的复活外,还有任何复活的可能性。正因如此,他们被允许拥有这种复活观,否则,他们就什么观念也没有了。因为他们将整个生命都集中在身体上,殊不知,其身体生命来自其死后活着的灵之生命。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绝无可能拥有任何信仰,因为他们当中的外在事物会毁灭关于内在事物的一切思维,因而毁灭他们里面的一切信仰。
由于如今这种无知仍占据主导地位,故有必要解释一下何为对缺乏内在的外在事物感兴趣。所有缺乏良知的人都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因为内在人通过良知显示它自己。凡思考并行出真理与良善不是为了真理与良善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个人的地位和利益,以及仅仅因为害怕法律和自己的生命之人都没有良知。因为如果名声、地位、利益和生命没有受到威胁,他就会毫无良心地冲向各种难以启齿的恶行。在来世,这一事实从那些活在肉身时就具有这种秉性的人身上看得很明显,所以这些人不断努力摧毁别人,因此他们在地狱中,在那里以属灵的方式被约束。
为叫人们更全面地了解何谓对外在事物的兴趣,何谓对内在事物的兴趣;也叫他们知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不可能对何为内在事物形成任何概念,因而不可能感受到对它们的任何情感(因为人对他没有任何概念的事物不会有任何情感),我们举个例子。在天上,最小的就是最大的,谦卑的必升为高;以及穷乏困苦的要富足有余。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无法理解这些事,因为他们认为,最小的绝无可能成为最大的,谦卑的不可能升为高,穷乏人不可能富足,困苦人也不可能有余,尽管这正是在天上的情形。他们因无法理解这些事,故也无法感受到对它们的任何情感;当出于他们所陷入的肉体和世俗事物反思它们时,他们对它们感到厌恶。他们根本不知道天上竟有这种事,并且只要唯独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也不想知道,甚至不能知道它们。然而,在天上,发自内心,也就是出于情感知道、承认并相信,他凭自己毫无能力,他所拥有的能力皆出自主的人被称为最小的。然而,他却是最大的,因为他的能力出自主。谦卑之人的情形也一样,他必升为高;对因出于情感承认并相信,他凭自己毫无能力、聪明智慧,以及良善与真理而谦卑下来的人,主所赐予他的能力、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要多于其他人。富足有余的穷乏困苦之人也一样;因为被称为穷乏困苦的,是那出于内心和情感相信,他凭自己一无所有,什么也不知道,在一切事上都没有智慧,毫无能力的人。在天上,这种人是富足有余的,因为主赐给他一切财富,以致他比谁都智慧,比谁都富足,并且住在最宏伟的宫殿(1116, 1626, 1627节)和天上一切财富的宝库中。
另举一例。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完全不能理解天上的喜乐就是爱邻胜己,爱主高于一切,并且幸福就取决于这爱的质和量。因为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爱己胜邻;即便爱他人,也是因为他们偏向他,因此他爱他们是为了自己的缘故,因而是在他们里面爱自己,在自己里面爱他们。像这样的人不可能知道什么叫爱人胜己,事实上既不想知道,也不愿知道。所以当被告知天堂就在于这样的爱(548节)时,他很排斥这种观念。正因如此,那些活在世上时就具有这种秉性的人无法接受天上的任何社群;一旦接近,他们便因对它的排斥而使自己一头栽入地狱。
由于如今很少有人知道何谓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何谓对内在事物感兴趣,还由于绝大多数人以为那些对内在事物感兴趣的人对外在事物不感兴趣,反之亦然,所以我再举一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就拿身体的滋养和灵魂的滋养来说:只对外在快乐感兴趣的人会花费大量精力保养自己的皮肤,满足自己的胃口,喜欢奢华的生活,认为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吃好的喝好的。对内在事物感兴趣的人也以这些事为乐,但其主导情感是以令人愉悦的食物滋养他的身体,以便身体能够健康,所着眼的目的是健康身体里面的健康心灵。他最关心的是心灵的健康,而身体的健康只是服务心灵健康的一种手段。人若是一个属灵之人,不会就此止步,而是将心灵或灵魂的健康视为获得聪明智慧的一种手段,不是为了名声、地位或利益,而是为了死后的生命。在更内在的层面上属灵的人,视聪明智慧为一种居间目的,使他能够作为一个有用成员在主国度中进行服侍;而属天之人关注聪明智慧是为了能事奉主。对这种人来说,身体的食物是享受属灵食物的一种手段,属灵食物是享受属天食物的一种手段。它们应以这种方式来服侍,所以这些食物也是对应,并因此被称为食物。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何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何谓对内在事物感兴趣,
本章在内在历史意义上所论述的犹太和以色列民族,除了那些小时候死去的人外,绝大部分具有上述秉性。他们因贪婪而对外在事物的兴趣比其他所有人都要大。那些仅仅为了金银而喜爱利益、好处,并将生命的全部快乐都投入到这些财物中的人就住在最外围或最低级的地方,因为他们所爱的对象纯粹是世俗事物。而那些为了某种功用而喜悦金银的人则能照着这种功用而上升到世俗事物之上。人所爱的功用本身决定了他的生命,并将他与其他人区分开来;邪恶的功用使他像地狱里的人,而良善的功用则使他像天上的人。事实上,并不是功用本身,而是功用背后的爱使他这样,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在他的爱里面。

属天的奥秘 #10283

10283.“不可倒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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